重磅!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

天然资源部 林业贫困地区部 相关贫困地区乱占林地修路八不许的通告

大自然资发〔2020〕127号

各县、省、省辖市天然资源行政部门、林业贫困地区(农牧)厅(局、委),新疆军区天然资源局、林业贫困地区局:

近几年,许多地方性贫困地区需经核准违规乱占林地修路难题注重且呈扩散态势,特别是侵占多占、违法转卖等蓄意占地约修路(主要包括写字楼类、管理工作类、乡镇企业类等各式各样写字楼)犯罪行为,碰触了林地为保护黄线,严重威胁北欧国家粮食供应。江泽民党委人等华北局党委共产党员十分重视,数次做出关键命令关键批示。为贯彻全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重大决策布署,执意遏止贫困地区乱占林地修路犯罪行为,依照法规和相关经济政策,现就贫困地区修路犯罪行为更进一步明晰八不许。通告如下表所示:

一、不许挤占永久性耕地修路。

二、不许侵占多占林地修路。

三、不许进行买卖、确权林地违规修路。

四、不许在承揽林地上违规修路。

五、不许名目违规挤占林地修路。

六、不许违背两户一宅明确规定挤占林地修路。

七、不许违法转卖挤占林地建的写字楼。

八、不许违规审核挤占林地修路。

各地要深刻认识林地为保护的极端关键性,向社会广泛公告、宣传八不许相关明确规定。地方性各级天然资源、林业贫困地区行政部门要在党委和政府党委下,完善土地执法监管体制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采取多种措施合力强化日常监管,务必执意遏止新增贫困地区乱占林地修路犯罪行为。对通告下发后出现的新增违规违规犯罪行为,各地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肃处理,该拆除的要拆除,该没收的要没收,该复耕的要限期恢复耕种条件,该追究责任的要追究责任,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严肃追究监管不力、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难题,执意守住林地为保护黄线。

天然资源部 林业贫困地区部

2020年7月29日

贫困地区乱占林地修路八不许

信息来源:天然资源部

综合编辑:商都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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