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各大出租车自媒体都在发布这样下面一则信息。从而解读出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强制继续教育要取消了。
在此,我只能呵呵。的哥的姐们被忽悠了,这是个弥天大谎。这不足为奇,出租车行业从业人员知识水平决定了对行业政策的误读。
为什么这么讲呢?
一 2018年11月21日,交通运输部网站以交办运〔2018〕143号文件公开了部办公厅印发的《深化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管理改革实施方案》。这个消息准确无误。
要落实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制度,法治保障是必要的。《方案》提出,在2019年底前修订发布《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但是,交通运输部的这部规章《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是不包含出租车驾驶员的。
因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上位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八十二条 出租车客运和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至今,国务院层面没有出台出租车客运管理办法。
二 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管理依据是2011年12月26日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2016年8月26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的决定》修正),也就是现在的交通运输部63号令。
但是,交办运〔2018〕143号文件《深化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管理改革实施方案》中根本就没有提到《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三 再仔细看看上面交通运输部的答复:不再强制实施继续教育,由道路运输经营者履行对其驾驶员继续教育的主体责任。
什么意思?退一步讲,即使交通部不再强制实施继续教育,道路运输经营者履行驾驶员继续教育主体责任。这不和二级维护一样吗?政府不强制了,公司也会强制的。原因你懂得。赚钱嘛·····
不可否认,现实中出租车驾驶员继续教育只注重形式,热衷收费,成了相关部门敛财的工具。
触及利益比触及灵魂还要痛!出租车驾驶员继续教育已经的一项“行政许可”,又一本 ** 的教科书。的哥的姐们遭受到压榨还少吗?无疑加重了一线出租车驾驶员的负担。其实,一线的管理更应该加强继续教育,因为行业中的乱象太多了······
老子曰,‘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只有把束缚的哥的姐们手脚的绳索都解开了,才能真正提高的哥的姐们的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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